2011年06月1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王万程 黎祖叠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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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山林面积1024多亩、长达30年的山林纠纷调解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6月11日,昭平县政府领导说,“善用‘三老’作用,抽调‘四员’大将,促进了昭平县和谐林改。”截至5月底,该县共排查出山林纠纷案件114起,调处结案103起。

  山林纠纷调处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难点之一,随着林改工作的全面推进,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各种新的矛盾纠纷也显现出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昭平县着重发挥老族长、老村干、老党员“三老”的作用,调解当事人双方平等、合法、充分协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纠纷处理“早”、处理“小”、处理“了”。

  此外,该县共抽调244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加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以“宣传员”、“调解员”、“公证员”和“援助员”四大员的身份,为林改工作提供调解优先法律服务、应援尽援法律服务、公证保障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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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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