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邓萍 梁德 李黄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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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西林县以“烟+稻(玉)”轮作示范建设为载体,以新烟区开发为突破口,积极推进现代烟草农业进程,优化布局,加大投入,五大扶持政策提高群众种烟的积极性,促进烤烟产业上水平。

  烟叶税返还乡镇政策。乡(镇)所上交的烟叶税收,由县财政按实际上交数按90%返还给乡(镇)。各乡(镇)所得的返还资金,50%用作烤烟生产发展基金,50%用作奖励基金。此政策确保烤烟生产过程出现的土地流转、水电安排等问题得以及时有效解决。烟田机耕费补贴政策。对全县范围内种植烤烟的农户,该县财政给予每交售一担干烟(不含下等烟、级外烟)补助20元的机耕费。以此激励群众做好烟田的冬翻晒白、碎土起垄等备耕工作,提高烟田机耕作业率,降低群众劳动强度。“烟+稻(玉)”轮作示范补贴政策。即对干烟单产达到每亩2.5担以上,上等烟比例达到30%以上,水稻干谷单产达到每亩500公斤以上的“烟+稻(玉)”轮作生产示范区,且连片150亩以上的新烟区,由县财政给予每亩100元的补贴;对干烟单产达到每亩2.5担以上,上等烟比例达到30%以上,玉米单产达到每亩400公斤以上的“烟+玉”轮作生产示范区,且连片150亩以上的新烟区,由县财政给予每亩50元的补贴。激励新烟区群众积极种烟和连片规模化种烟,确保群众钱粮“双丰收”。种烟贷款政府贴息政策。即对全县范围内种烟的贫困村屯农户,该县组织信用社给予一定的小额贴息贷款,由县财政贴息一年,以此解决贫困农户种烟的资金难题,激励烟区群众全民种烟,促进烤烟生产的规模化发展。奖励规模化种烟大户政策。即对年内单户种植烤烟面积达15亩以上的种植户,该县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培养一批职业化、规模化种烟户,促进该县烟草业的发展。

  五大扶持政策出台后,有效调动了群众种烟积极性。目前,该县已经在那佐、西平、那劳、普合等四个乡落实1316亩烤烟的种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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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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