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张冠年 黄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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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之后,我们村盘活了集体林场等资源,一年多时间就引进了15户商家进行水电、林业开发,投资额达2500多万元。现在,村里100多名村民在这些企业就业呢。”5月8日,谈起实施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给村里带来的实惠时,蒙山县黄村镇明觉村村委会主任明日柱显得很高兴。

  明觉村是蒙山县实施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的成功范例之一。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的规范化管理已成为广大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在开展“三资”管理工作中,蒙山县在对全县84个村(社区)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建立了9个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村集体“三资”经过“两委”、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同意后,移交到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同时出台相关政策,对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财务制度、资产经营、资源管理、财务监督等作出规定,并对全县425名村民理财小组成员进行财务基本法规、理财知识培训,有效盘活了农村集体资产,提高其运作效益。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还为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搭建了平台,各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开等方式,邀请村民参与并监督村集体经济的财务收支预算、日常村级开支审核等,实现村集体经济的财务决策民主化、公开化、制度化,规范了村集体“三资”的经营管理,大大减少了村里的开支。新圩镇新圩村用节约下来的集体收入,在村里古榕大树下建起群众文体活动场所,为村民们提供了一个闲暇时健身休憩的好去处;在古定村,村里用省下来的8000多元把档案柜及会议桌椅全部更新,有效改善了办公条件和服务群众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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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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