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4月08日 来源:河池日报 作者:李筱琳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983年8月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民族法制建设工作,把民族立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建立健全民族法律体系,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罗城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罗城是全国唯一的仫佬族自治县。该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依据,1988年3月制定颁布实施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治条例》,1996年3月进行修订,同年9月25日获得批准实施至今。同时,还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若干规定》,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协调、促进、保障自治县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

    28年来,罗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族地区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以林板、木材加工为主的森工企业,以酿酒、制糖、制淀粉、制茶等加工业为主的食品工业,以水电、采煤为主的能源工业,以水泥、制砖为主的建材业等门类较多的工业体系基本形成。2009年,工业园区被确认为自治区级B类产业园区,2010年完成产值1.5亿元。少数民族公民参政、议政比例和水平不断提高,民族干部茁壮成长,2010年底,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县干部总数的80.04%,其中仫佬族干部占全县干部总数的58.25%;科局级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占科局级干部的72.29%,其中仫佬族干部占44.94%;在职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县县处级干部的80%,其中仫佬族干部占37.14%。边远山区少数民族的扶贫力度不断加强,全县11万贫困人口中的4.7万人得到脱贫和巩固。少数民族学生、特别是边远贫困山区学生得到救助和照顾,2007年“两基”工作通过国家验收,罗城高中成为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高考连创佳绩。“仫佬族依饭节”、“仫佬族古歌”、“仫佬族舞草龙”、“仫佬族刺绣技艺”先后列入国家、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卫生水平和疾病控制能力不断提高,如期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文化设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族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迅速。

    罗城先后获得了全国1998年“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先进单位”、全区“2006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县”、“2008年度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县”、“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广西第六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县城B类特等奖、 “全区‘两基’工作先进县”、自治区“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县”、“2008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奖”、自治区级“文明县城”、“广西文学创作强县”、“2008—2010年度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等荣誉。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淡定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