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3月2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李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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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信贷”政策,武鸣县环保局密切配合县人民银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继续深化落实“企业不环保,银行不放贷”的政策,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

  该县环保局经过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出台了三项措施。一是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环保与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使环保部门能够更好地参与宏观经济调控,同时让金融机构获取有效的企业环境信息,防范信贷风险。二是加强对行业的信贷指导。依据环保信贷准则对银行开展相应行业环保信贷工作,引导企业资金投向环境友好的产业和项目。三是加大环保信息采集力度,与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形成合力。根据需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的新、扩、改建项目的环保违法信息和环保守法信息,严格按照信息收集方式、采集程序及报送时限等内容,将每个月本辖区企业环境信息情况通报给银行管理部门。该县一些企业因违反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从金融部门融资受到限制,从而有力地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目前,第一季度的信息已传送到县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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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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