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1月1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黄芬文 陈秋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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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山县新圩镇新院村村民老林最近参加家电下乡工程,购买了一台32英寸的液晶电视。按照家电下乡的补贴政策,可以当场领到13%“直补费”,省了近400元。得到实惠的老林高兴地说:“我打算再买台计算机。”

  灵山县商务局透露,去年以来,该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方便了商家,也大大调动了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全县家电下乡产品销量月月递增,销售始终保持强劲势头。该市通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共144个,至去年12月底统计,该县全年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6.78万多台件,全年家电销售金额1.32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5.8%,向农民发放财政补贴金额15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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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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