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0日 来源:兴安县工商局 作者:骆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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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兴安县工商局以实施“质量兴县”战略为切入点,立足工商职能,通过“引、规、促”等手段,大力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兴安县域经济快速、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是做好个体户升级为企业的引导工作。全力引导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整体结构,促进民营经济上规模提升、档次提高。通过开辟绿色通道,为个体户升级为企业提供咨询到核准审批的一条龙服务,上门为个体户讲解个体户升转企业的相关政策及工作流程,指导填写登记资料,提供企业名称设置建议等方式,确保有条件的个体户在短时期内升级为企业。截至目前,该局成功实现“个体转企业”50户,民营经济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二是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一方面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在2010年培育推荐了12家兴安企业成为“桂林市消费诚信企业”,为进一步提高地方企业的消费诚信服务意识,树立消费诚信企业品牌形象,促进诚信企业的健康发展打好基础。另一方面,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使经营者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得到切实增强,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一年来,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1件,虚假广告宣传案件10件,有效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和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进一步规范商标市场的经营行为。

    三是全面促进品牌战略的实施,以深入推进“一所一标”工作,确立工商所商标指导员制度,由各所的商标指导员定期深入企业,根据各企业的不同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定向培育,引导企业注册商标、申报广西著名商标,构建商标战略层级化发展格局,形成一整套长远完善的商标战略体系。帮扶广西桂林云峰食品有限公司、桂林兴安县大溶江酒厂等企业申报广西著名商标。上门指导兴安凤林饭店、广西兴安方达建材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和个体户成功注册了“凤林”、 “方德”等12个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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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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