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0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蒋人轲 王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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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灌阳县被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联合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进入全国108个“绿色能源示范县”行列。

  据统计,目前该县农村生活用能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达60%以上,清洁能源占85%以上,70%以上畜禽养殖户的动物粪便作为沼气原料进行了合理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1%以上。全县已建成发电的水电站112座,装机11万千瓦时。全县已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800座,总集热面积达1.26万平方米。此外,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4.2%,建成沼气池4.8242万座,沼气池入户率达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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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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