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02日 来源:桂林日报 作者:刘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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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柳州、怀化、邵阳4市及4市所辖的龙胜各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近日在桂林签署协议,将共同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旅游产品———“中国·大桂林旅游桂湘原生态风情节”。该节一年一届,在4县轮流举办,首届将于明年在桂林龙胜各族自治县举办。

    4市4县在协议中明确表明,依托大桂林旅游品牌资源和桂林建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优势,利用桂湘边区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特色鲜明,并具有较强互补性的特点,整合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共同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旅游产品,并以此为切入点,推动桂湘边区的旅游区域合作和共同发展,加快形成区域性旅游联合体,提升区域旅游核心竞争力,并达到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目的。签署合作协议的4市旅游局和4县负责人表示,通过区域合作,共同打造“桂湘原生态少数民族风情”产品,使其成为一个惠及合作各方的响亮品牌。

    根据协议,各届节庆活动均统一使用“中国·大桂林旅游桂湘原生态风情节”名称。节庆规定内容有少数民族原生态文艺节目汇演、民族民俗文化展示、旅游推介、民族旅游论坛。节庆打造初期,由政府主办,形成节庆品牌后,由政府引导节庆发展方向,并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当天还同时举行了“民族旅游区域合作论坛”,国内及4市民族旅游专家学者就民族旅游区域合作及4市4县的合作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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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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