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25日 来源:防城港日报 作者:农小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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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发展环境,上思县实行行政效能投诉追溯、超时通报、责任追究三项制度,有效解决了行政审批各环节运作不衔接、部门(单位)之间统筹协调不够、行政审批事项答复不及时等影响项目建设推进的各种问题。

    近日,上思县委、县政府召开了行政效能专项会议,对该县行政效能方面存在问题的19个案例进行了剖析,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在会上对存在的问题作了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县委书记覃开宏、县长李疆分别在会上作了讲话。会议提出了建立投诉追溯、超时通报、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制度规定:对在本县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含征求意见)的答复,时限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行政审批的事项(含征求意见)需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才能答复的事项,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凡是超过时限的实行投诉追溯制度,有关部门、单位可以向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绩效办、县效能办投诉,督查部门接到投诉后,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对有关问题调查清楚,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实行超时通报制度。县绩效办、县委督查室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责成相关部门、单位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好有关事项。有关部门、单位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仍不按时答复,或者不提交有关会议研究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2次问题的部门或单位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出现3次问题的部门或单位责成相关领导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检讨。如果有关事项答复或办理超出法定时限的,按照《上思县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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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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