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4月30日 来源:平南县委宣传部 作者:谢光大 陈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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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平南县全力做好污水治理工作,打造“西江水道”碧水蓝天,自1994年以来,西江水道平南段的水质连续16年都稳定达到三类标准以上。

    该县进一步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坚持每月对浔江水质采样1次,对14个水质必测项目和10个选测项目进行监督性监测,去年共获得510个水质监测数据。加强对入河排污总量控制监督。在合理规划入河排污口的同时,大力实施水污染物排污申许可证制度,促进老污染源的治理,2009年全县发放了24家污水排污许可证,有效地控制了入河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此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2009年来共对水污染企业进行现场检查80多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40台套,正常运转40台套,正常运转率100%。针对县城区生活排放COD较多的现状,平南县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一期工程于2009年12月建成,日处理污水2.5万吨,城区污水处理率达70%,符合国家一级B标准排放。

    为确保从源头上防止污染源的产生,该县加强项目审批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以及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选址不当和污染严重可能造成重大水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的项目,一律禁上。同时,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和设备,着力解决结构性污染,2008年以来,先后关停了新桥水泥厂、平南县罗东石灰厂等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型砖瓦厂、石灰窑和水洗厂46家,实现COD结构减排1591吨。

    为确保水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平南县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与排污单位签订了减排责任书,并经常组织排污企业、业主统一培训学习,增强排污单位或个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自觉性。此外,利用“6.5”世界环境日和“3.22”世界水日的契机,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去年全县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0多份,张贴宣传标语3000多条,大大地增强了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使群众自觉投身保护水源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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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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