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1月20日 来源:桂林日报 作者:陆仕臣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灌阳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关注民生、重视改善民生,把解决城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作为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下大力气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财政投入,把民生工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以推进。截至2009年末,灌阳县民生工程支出同比增长67.2%。

  在推进民生工程过程中,灌阳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城镇、农村有关人员低保补贴、就业培训等支出,用于新农合补偿1800多万元,发放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等下乡补贴812.7万元,发放水稻良种补贴136.17万元。用于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农村合作医疗、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等社会事业支出比上年有较大的增加。据统计,该县城建、环保、新农村建设等公益事业支出达2亿多元。

  同时,灌阳县加大为城乡群众办实事力度。2009年,县政府承诺为城乡群众办29件实事,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注意向农村倾斜。如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入、文明卫生村庄建设、解决农村教学条件、农村扶贫开发、农村科技项目推广、县城主要街道硬化、新农村建设、茅房改造等,涉及农村的占75%。到年底,29件实事已全部兑现,达到了取信于民的效果。

  灌阳县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群众。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了优化创业环境、鼓励扶持自主创业等措施意见,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健康发展。目前全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群众就业5786人。加大对特困群体救助力度。全县2009年年初开始,将农村低保对象中60岁以上老人等人员保障标准较大幅度提高。对城市低保边缘户在求学、医疗等方面实施分类救助;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行低水平起步,主要解决大病统筹问题,对无力缴费的低保户等困难群体,由财政负担。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icy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