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0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蓝艳青 樊何东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临近年底,忻城县广大农户已开始缴纳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了,可北更乡加福村交波屯双女结扎户韦秀金却不用费这份心了——两年前,她就有了不用缴纳“参合费”却能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待遇。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鼓励和帮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忻城县在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管理办法》文件等多项计生惠民政策基础上,又推出一项惠民措施:由政府投入148.121万元,连续3年为全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

  2008年,政府出资23.943万元为全县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2.3943万人缴纳每人10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2009年投入49.664万元为全县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2.4832万人每人2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到2010年,全县符合这项惠民措施的独生子女有2.4838万人,按照每人30元标准,该县“参合费”74.514万元已纳入县财政预算。此举进一步调动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广大育龄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icy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