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3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秦崇广 刘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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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在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工作中,坚持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推进,截至今年5月底,全县流转山坡荒地使用权的农户有5.1万多户,面积达36万多亩。

  近年来,容县有的农户大部分劳动力进城务工,造成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减少,不少山坡荒地得不到有效开发,而有的种养能人也需扩大土地规模。针对这一问题,该县根据中央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精神,建立了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制度,根据自愿、有偿原则,无能力经营土地一方可向有能力经营一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具体做法是: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农户将转让申请交到农经社,由农经社开户主会讨论通过、户主签字,然后以农经社作为法人代表,向接受转让方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需经村农经联合社和乡镇农经联合总社同意,并经公证机关公证。水田的转让期,一般在20年以内,山地的转让期则在30年左右,每年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但以上内容必须在转让合同书中体现。

  该县山坡荒地的合理流转,有效地促进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了农民增收步伐。目前,全县共建起有一定规模的果场、经济林场1200多个,种下沙田柚、荔枝、龙眼、芒果、番石榴等名优水果30多万亩,肉桂20万亩,八角6万亩和速丰林32万亩,全县农村人口人均有经济果木林1亩多。今年1-5月,全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256元,同比增长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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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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