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1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苏春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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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北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民政救济救灾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管,做到物资采购透明化,资金账目规范化,确保民政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让党的“安心”工程安了民心。

  健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各镇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钦北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各项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做到透明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救灾资金专款专用。

  加强财务管理。由财政局委派财务人员常驻民政局,协助民政局规范财务账。针对各镇民政办财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聘请专业财会人员到各镇巡回帮助镇级民政财会人员建立账册,教会他们使用相关的财会账册,使民政账册管理更科学、规范。

  实行阳光采购。对于救灾物资的采购和专项工程的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法进行申报、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等,纪检、财政和审计的共同监督,做到依法依规进行,避免暗箱操作。去年以来,该区冬令救济物资、救灾粮五保粮等全部实行政府采购,总金额达380多万元。

  加强教育培训。民政系统开展“五颗心”主题活动,引导工作人员用爱心、热心、信心、决心和恒心去做好工作。请审计局上好财经法规课,提高民政系统财会人员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意识。请纪委监察的领导给民政系统的人员上警示教育课。去年以来,针对民政系统的工作人员举行各类培训班5期,受教育人员632人次。

  规范救灾款物的发放程序。坚持由个人提出申请,通过村民评议后公开张榜公示5天,群众无异议后再上报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审批后再次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5天,群众无异议的才发放临时救助卡和相应的救灾款物,切实做到透明、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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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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