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5月0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吴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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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对家电下乡采取有效举措,为“家电下乡”保驾护航,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截至5月6日,全县已设置“家电下乡”销售服务网点36家,销售下乡产品680台(件),销售金额121.75万元,已办理补贴419台(件),财政发放补贴金10.06万元,600多名农户受益。

  针对农民不了解国家“家电下乡”的补贴政策,该县商务局及时在城区、各乡镇主要街道和指定销售网点分别悬挂醒目的宣传横幅标语和采用大篷车、广播、印发宣传资料和宣传册子等多形式进行巡回宣传和播放。为便于让农民朋友识别“家电下乡”的产品,该县商务局、财政局还特别制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志卡、产品说明书和宣传册发放给农民。同时要求销售家电网点要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和有中标企业授予的标牌方能销售,对于销售网点销售的产品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的,不能享受政府补贴。该县工商局设置“家电下乡”举报电话和投诉服务中心,强化市场监管力度,严防以送货下乡等名义经销假冒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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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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