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15日 来源:桂林市工商局 作者:李林 白桂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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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桂县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2009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努力完成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坚持平等保护物权,推进公平准入,形成各种所有制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工作目标任务,七项举措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拓宽投资领域,扩大就业渠道,促进自主创业。

  拓宽个体私营经济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促进个体私营等各类经济主体健康发展。在办理注册登记、提供服务等方面与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同等待遇。放宽投资主体限制、放宽名称核准条件,放宽自主创业的出资条件,简化登记注册手续,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优质服务,鼓励支持具有投资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等投资设立公司。同时,坚决贯彻国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再就业。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创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加强对就业再就业的指导和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民工等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服务创业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支持非公企业发展。

  积极做好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工作,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帮助企业盘活资产,开辟融资担保渠道。支持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对于上级及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确定的招商引资和重大投资项目,实行专人专件办理,主动服务,提供指导,跟踪服务,尽快办结,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受益。

  三、积极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指导企业做好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广西著名商标认定工作,重点扶持高新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农业、传统地方产业等企业争创著名商标,提高市场竞争力,以进一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积极引导农民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严厉打击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四、积极开展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宣传月活动。

  大力宣传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国家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政策、国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通过大力开展宣传工作,鼓励和促进技有所长或见多识广的群众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大胆创业。

  五、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帮助个私企业走出困境。

  继续加大定点帮扶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个私企业回访制度、联系点工作制度,深入个私企业倾听生产经营者的呼声,发挥工商职能优势,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方面的服务,帮助遇到困难的生产经营者走出困境。

  六、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大力做好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对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充分应用登记管理软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质量。三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营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四是积极探索和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管理方式,改进管理、优化服务。

  七、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大力实施“外引内联”,开展商品展销活动。

  大力鼓励个私企业加强与各种经济主体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导个私企业参与展览、展销会,利用区域合作平台开展交流,拓宽个私企业发展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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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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