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3月2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苏鹤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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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及时上马,贵港市港北区采取“三结合”监管措施,推动项目安全投资、高效管理和建设。去年,该区17个新增扩大内需项目现已基本完成投资13个,余下的4个正在加快推进之中。

  港北区把扩大内需项目的建设与落实主管单位责任制相结合,要求主管项目建设的单位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把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层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同时,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全程跟踪,监督主管项目建设的单位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港北区坚持把推进项目建设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相结合,使扩内需项目建设成为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一是抓项目设计审批,该区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各项标准,详尽项目功能需求,每个项目从选址、设计到招标均实行全程监督。二是抓项目质量安全,为避免项目部门各行其是,该区成立项目监督领导小组,对是否按图纸设计要求所用的材料及安全功能等方面进行核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即时责令进行整改。三是抓项目资金监管,实行“四检”措施: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将中央扩大内需投资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开支或他用;检查资金监管部门是否对中央扩大内需投资资金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检查资金监管部门是否存在截留或延误项目资金拨付的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预算情况。与此同时,通过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将拨付的资金录入电子监察系统实行监督。

  该区还把项目建设与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教育相结合,要求各项目部门建立健全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各自职责。同时,拓宽信访渠道,实行信访下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让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使项目建设资金置于“阳光”下运作。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挪用占用截留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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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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