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2月2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隆振葵 蒋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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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上午,兴安县一位做大米生意的老板走进兴安民兴村镇银行,申请贷款20万元以解决进货资金的燃眉之急。该行信贷员立即进行调查分析和风险评估,当天下午就将20万元贷款划到了这位老板的账户。“如此快的业务办理速度真的少见。”这位老板逢人就说。

  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1月开始在全国推进村镇银行试点,兴安县被列入广西银监局扩大调整放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改革首批试点县,是由桂林市商业银行发起,并由桂林市商业银行、兴安县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兴安县工业集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桂林日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60个自然人等出资组建,经国家银监会批准核发金融许可证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注册资金5000万元。

  开业以来,兴安民兴村镇银行本着“立足城乡、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的定位,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真诚的服务作风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到2月20日,各项存款余额近8000万元。除了面向个人创业发放贷款外,已向工业集中区投放贷款30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向地方公路建设和三大水库移民安置征地各投放贷款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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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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