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1月0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韦焕良 周恩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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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边远的瑶寨,如果没有政府的扶持和干部的帮助,像我这样困难的家庭,很难建起这漂亮的楼房,太感谢党和政府了!”2008年12月31日,凤山县凤城镇林兰村村民卢有登指着喜迁的400平方米的两层砖混新居,激动地对记者说。

  两年间,凤山县先后多方筹集资金3500多万元,为2368户困难群众、受冰冻及洪涝灾害群众建设砖混或砖瓦结构的新房子,受益群众达1.196万多人。

  凤山县委、县政府把解决困难群众、受灾群众住房问题当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从2007年开始,实施安居工程、五个特困村综合治理、受灾倒房重建等项目。凤山县采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帮扶、群众积极参与的办法,整合财政、民政、发改、民委、扶贫、残联等各部门资金,采取财政预算一点,联系单位帮一点,社会各方面捐献一点,群众自筹一点,亲朋好友资助一点,做到上下一心,全民参与全力投入安居工程和灾后重建工作。2008年该县又继续实施安居工程和林兰、猛干、兰包、寅亭、巴标等5个特困村综合治理工程,计划为困难群众、冰冻灾倒房户,改造茅草房、危房、倒房重建1140多户。2008年下半年该县又有585户因洪水灾害造成倒房、危房,该县及时组织群众投入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全力帮助受灾群众做好倒房重建,到2008年10月底该县又完成茅房改建、危房倒房重建124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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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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