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1月04日 来源:兴安县科技局 作者:康忠武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2008年,兴安县知识产权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知识产权发展全局,以加强宣传培训为导向,以营造政策环境,建立激励机制为手段,着力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力度,使全县的知识产权工作逐步形成了崭新的局面。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为了加大对知识产权的领导力度,兴安县于2007年初挂牌成立了兴安县知识产权局,同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和导协调。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

  为了提高全县民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兴安县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一是以“五月科技活动月”、“十月科普大行动”和“12.4法制宣传日”为载体,采用科技赶圩,摆摊设点,印发资料等方式,宣传《专利法》、《商标法》等有关知识产权的知识,让群众了解申请专利的方法,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觉保护知识产权。2008年6月,兴安县知识产权局与兴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作,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培训,并参与组织了兴安县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考试。12月4日,县政府组织全县有关单位在中心广场举办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兴安县知识产权局积极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散发知识产权学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二是利用“三电合一”电视点播系统,将《现代农业与专利》等光盘添加到节目里,让知识产权知识传送到全县的千家万户。2008年在《桂林市科技信息网》发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稿件4篇,在《灵渠资讯》发稿3篇,在《兴安科技简报》发稿6篇。

  三、加强引导,成效显著

  激励自立创新,努力提高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今年以来,努力转变机关作风,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印刷了桂林市专利申请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程序等资料,随时为企业、科技人员、专利申请者和拥有者服务。到2008年11月底止,全县2008年申请专利20件,其中发明类5件,实用新型类10件,外观设计类5件;已授权12件,共中实用新型类8件,外观设计类4件。

  四、切实加强专利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进一步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做好专利纠纷调处和打击假冒专利行为,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3月15日,兴安县知识产权局配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兴安县流通领域内的食品、药品、电器、日用品等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进行了专利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中有问题的商品进行了处理,并对有关违法商家进行了处罚。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木偶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