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韦义华 本报实习生 余祥鹏 本报通讯员 黄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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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蓝、水清、山绿、地肥、物丰,是大新这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真实写照,今年4月硕龙镇与桂林阳朔一起被评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大新县生态建设成果,得到广西环保部门的高度评价。不久前,广西环保专家组到大新验收生态示范区时,由衷地发出“北有恭城,南有大新”的赞叹。大新与恭城一起,成为广西南北两个生态县的代表之一。

  大新县位于中越边境,过去农业生产长期处于低水平耕作,使境内喀斯特地貌岩石大面积裸露,石漠化严重地威胁着36万边境人民的生存。大新县委书记雷永达介绍说,改善生态环境和有效治理石漠化,已关系到大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大事。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大新县历届县委、县政府领导都把生态建设作为立县之本,大量发动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沼气池的建设,力图遏制石漠化,改善生存环境。

  2002年,大新县以国家实施退耕还林为契机,申请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确立“生态立县”的思路。经过5年的努力,大新县在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人居和农村能源建设等8个方面都取得重大突破,目前境内已是满目青山如黛,绿草茵茵。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8.16%,石山绿化率达97%;建设农村沼气池4.7万座,入户率达66.6%;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6万公顷;目前城镇公共绿化面积为81.4公顷,城市人均绿化地面积为24.65平方米,比2003年增长1.23倍。

  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常被人称为“两难”,但大新县从“两难”中突破,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大新县锰矿蕴藏量居全国首位,锰品工业是大新县经济快速发展的强大引擎。在发展工业生产中,大新县一直强化“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经营理念。2000年以来,该县投入环保和生态建设资金达2亿多元,并以“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先后关停12家小企业;建立锰矿加工业协会,推行行业自律,工业节能降耗成效十分明显。今年1至9月,全县工业能源消费量共计31.1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8.26%,产值能耗0.83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20.19%。在引进项目时,严把环保关。从2004年至今,该县已拒绝引进不符合环保项目近15个,拟投资金额逾8亿元。

  节能减排,使大新县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得到了优化,城区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1级标准,乡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在大新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县4条主要河流进行监测中,黑水河、归春河、下雷河等重点河流均达到优良标准。

  退耕还林和发展生态农业,是大新县生态建设与农民致富的结合点。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大新县因地制宜采取林茶结合、林果结合等模式,实现了生态效益与农民增收的统一。目前,该县建立一系列的生态农林发展模式已见成效,如桃城镇的林木药材、龙眼种植,昌明乡的林茶基地,雷平镇的甘蔗、玉米套种等基地都已产生了效益,让退耕还林农户尝到甜头。同时,全县建立的10万头瘦肉型商品猪基地、3万亩反季节蔬菜基地和2万亩精品水果基地等一批生态农业项目也已发挥效益,生态农业渐成大新县农民增收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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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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