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戴文戈 张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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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县在开展城镇化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征用了一部分农民的土地,为确保这部分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该县采取措施,从就业、创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给予扶持,确保他们不因失地而返贫。

  优先解决就业问题。兴安县明确规定,进入园区的企业凡是新增员工,优先招收被征用土地农民。该县人事部门还主动与外地用人单位联系,组织他们到外地打工。据统计,今年1-10月,该县企业面向被征用土地农民招工1380人,县人事部门组织被征用土地农民到外地打工1058人。

  优先扶持创业。兴安县规定,凡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创办餐饮、家电维修以及其他企业,一律简化办证手续,两年内免征所有税费。同时,在信贷上给予扶持。今年1-10月,该县为被征用土地农民自主创业发放贷款8900万元,被征用土地农民自主创业项目达1120多个。

  优先解决养老和就医问题。兴安县出台了《兴安县失地农民基本生活、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使失地农民养老和就医有了“诺亚方舟”。今年9月,该县失地农民已开始办理手续买保险。兴安镇柘园村55岁的村民唐军领到养老保险的证件后,激动地说:“现在我终于可以放心了,以后每月领点钱,至少吃饭不成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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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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