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0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朱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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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扶绥县创造性推行了“驻村夜访”制度。全县乡镇党员干部利用晚上时间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想,解决生产生活上的难题,解决了“白天干部下村,群众下地干活;晚上干部回乡,群众收工回家,双方碰不到一块”的矛盾。

  干部作风有转变,要靠制度来维系。扶绥县各乡镇成立“驻村夜访”工作督导组,对干部“驻村夜访”实行统一调度,保证每名党员干部每月夜访至少一次,夜访农户不少于5户。“夜访”的对象为各自联系的乡镇村屯农户或各自服务的对象。各乡镇每月30日前通过村屯联络员把需要解决的问题反馈“夜访”办,由“夜访”办安排夜访组成员于下月1-5日研究问题解决的办法,并在本村宣传栏上公示1-2日时间告知村民:何人、何时,到本村解决何问题。并明确要求干部“十必访”,即对上访户、特困户、计生对象户、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老党员、老退伍军人、人大代表、乡土人才、群众威信高等人员上门夜访;当好“四员”,即宣传政策的宣传员、发展生产的服务员、化解矛盾的调解员和支持帮扶的扶助员。

  龙头乡旧庄村委会的集体资产因多年未进行清账,群众意见很大,要求乡政府出面解决。接到群众反映后,乡政府及时派出包案干部和包村工作队驻村夜访,组织和协调村委会财务清账小组进行清账,经认真核实、调查,不到1个月时间就把村委会几年下来的财务清理清楚。

  山圩镇那利村那安屯两村民因不服县、市法院的判决和执行土地纠纷案曾赴京上访;坝引村坝引屯杨姓村民与本屯经联社土地纠纷案件,县法院2006年已判决并执行了,但杨姓村民一直不服法院判决,经常到县政法委、政府办上访……对于此类“骨头案”、“钉子案”,山圩镇坚持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千方百计化解矛盾。今年9月11日,县委书记方青还亲自到那安屯下访,与“上访户”促膝倾谈,深入细致进行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扫清了“上访户”心中的阴霾,同意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008年5月,东门镇那江村渠崩屯个体老板何某承包村里山林10多年,已到期限未交还村里。接到群众投诉后,包村的驻村夜访干部先后3次到该村做调解工作,何某终于把山林交还村里。群众中跷拇指夸赞:镇里有了驻村夜访干部,村民不用再为矛盾纠纷的事犯愁了。据统计,该镇今年已累计解决涉及群众纠纷问题23个,帮助群众解决困难94多个,为群众办实事好事87件。

  为了让“驻村夜访”形成长效机制,让干部长期自觉地为群众服务。扶绥县成立了9个县级、11个镇级督查组。每月定期对乡镇村干部夜访情况,包括夜访时间、夜访对象、夜访结果、承办事项和完成时限在村(居)委会予以公示,以此作为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每月召开一次夜访工作例会,年终召开一次总结会。各乡镇把干部夜访工作的情况、成效与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相挂钩,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到目前,扶绥县纪委对全县11个乡镇进行了监督检查,全县干部共夜访农户24054多户次,收集意见和建议2400多条,为农民提供致富信息890多条,化解矛盾纠纷345起,解决实际问题920多个。

  “驻村夜访”如今已逐渐成为扶绥县发展农村经济的“助推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润滑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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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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