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0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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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国家支农惠农力度的加大,中央、自治区支农资金逐年增加,该县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和监管,使该县支农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去年以来该县投入支农资金12500万元,农村社会保障资金2668万元,农村合作医疗3532万元。以实际行动贯彻执行10月20日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纪委书记石生龙同志在广西分会场时的讲话精神,有力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到实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关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和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职能部门围绕建立财政支农惠农资金有效使用管理机制,创新工作特色,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对上级下达该县的财政支农专项项目资金(如:水利建设资金等)的都实行公开招投标;对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能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完善现有的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的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和农业财政管理制度,并加强各项制度的衔接,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将上级支农惠农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绩效考评、监督管理等各环节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明确了专项资金时申请、审批、使用、拨付流程图,资金管理机制和运作程序,使支农惠农资金使用体现公平、公正、规范。通过制度的完善、落实,做到了用制度管钱、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重点包括资金的拨付、使用和工程项目的质量等。对发现的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有力地促进党的惠农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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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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