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2日 来源:左江日报 作者:陆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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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至9月,崇左市江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费用突破千万元,达到1096.19万元,该区共有8.1748万名“参合”农民获得门诊或住院费用补偿。其中,门诊得到补偿总人数56558人次,补偿费用90.08万元;住院得到补偿总人数25190人次,补偿费用1006.11万元。

    江州区自2005年起,率先在崇左市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江州区委、区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该区农民缴费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逐年提高。2007年,22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为 86.88%;2008年,有 24.02 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3.65 %,均超额完成了自治区提出的“参合率”达85 %以上的目标。该区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年被自治区评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县(市、区)。

    该城区“新农合”工作从群众利益出发,紧密结合实际情况,研究修订完善“新农合”制度和配套制度,使“新农合”真正成为农民健康的保护伞。

    针对江州区没有本级医院的情况,该区将在崇左市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比例定为介于市级以上和县级医疗机构之间,确定了比较合理的报销补偿比例,即在市级医疗住院的补偿比例定为40%。这样,一方面能保证基金不超支,另一方面又能给群众得到更大的实惠,这些制度的落实,让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该城区在辖区的9个乡(镇)卫生院,设立了专门的报账办公室,建立了一个专用的村民报销电子系统。参合农民在户口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看病,办完出院手续,就可申请报账。从今年开始,江州区卫生局为此还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由以前的圩日报销改为天天可以报销,对票据齐全的参合农户,各报销点做到随到随报,患大病、在外看病的村民,在其提供完整的票据以后,3天内要给予报销。

     如今,该城区“新农合”定点门诊已向村延伸,方便村民小病就近治病,逐步做到小病不出村。

    该城区还推行阳光监督,坚持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从严惩治利用“新农合”制度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对高收费、误导宣传、过度医疗、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并通报,定期对基金运行公示,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些措施的落实,使“新农合”制度真正变成阳光制度,获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高度信任,提高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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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an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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