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区佳明 陈霖萌 周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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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局当月就办理退税的做法缓解了我们资金运转的压力。”平乐县宏源食品厂的翟老板在拿到国家退还的第一笔款项10万元时,对平乐县国税局的服务非常满意:“我从今年开始做农产品出口,连续遭受冰冻和洪水灾害,生意很难做。”  

  平乐是一个农业大县,农产品资源非常丰富,翟老板看到了农产品中所蕴含的巨大商机,投资经营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厂。近年来,他与农民签订收购合同,提供种子、化肥和种植技术,坚持走“公司+农户”的路子。在拥有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后,他的企业日益壮大,其产品在韩国和东南亚的多个国家很受欢迎,出口额迅速增长。2008年,地处桂北的平乐县连续遭受冰冻和洪水灾害袭击,对当地的种植业带来了破坏性的影响,翟老板的企业损失惨重。

  跟翟老板的食品厂一样,该县许多企业也深受冰冻和洪水灾害影响。针对农产品加工、生产行业的受灾情况,县国国税局、地税局、经贸局等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应对,深入各企业详细调查受灾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灾后行业管理办法,为全县农产品加工行业的灾后重建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以前新获得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要在经营出口业务一年以后才能办理退税,现在我们对部分信誉度高的企业通过自行申请,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实行当月退税。”该县国税局张杰局长介绍,他们加强了对受灾的农产品出口企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建立农副产品重点出口企业税企联系制度,经常深入企业现场办公,帮助出口企业认真分析和解决出口退(免)税工作中碰到的问题。

  今年前三个季度,该局为农产品出口企业办理免、抵、退税累计158万元,为农产品出口企业灾后重建、继续进一步扩大出口规模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全县目前农产品出口额也创历史纪录地达到了2375万元。刚开始经营出口业务的平乐县宏源食品厂,1至9月出口额达521万元,享受免、抵、退税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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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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