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8月1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 文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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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田林讯 去年以来,田林县国税局通过落实新办企业免税、民贸企业免税、免抵调库、再投资退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使36家企业受益1288万元,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该局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一是处理好依法治税与服务经济建设的关系,认真落实税收政策,确保应收尽收,公平税负,保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法竞争;二是深入宣传和不折不扣落实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审批程序,限时办结,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完善公示制和服务承诺制,将税收政策法规、管理规程、行政处罚、违章处理等事项向纳税人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审核程序符合国家规定,享受时间及时保证,开辟绿色通道,努力为企业提供服务,对单证齐全、资料真实的减免税申报企业实行“随报随审,批后即减免”,缩短减免税时间;五是建立减免税企业长效跟踪反馈机制,掌握企业生产、销售及财务状况,为企业提供税收政策辅导和完善财务管理,指导企业办税人员正确填写有关资料,提高减免税申报率;六是强化责任追究。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不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利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谋取私利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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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ouli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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