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7月1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庞 丽 李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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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记者从兴业县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初到目前已有2700万羽鸡上保险,获得160万元赔偿。

  去年7月,葵阳镇新荣村养殖户梁国飞购进鸡苗1万只,因供热管道破裂,引起火灾,导致所饲养的肉鸡大部分烧死,人保财险兴业公司确定火灾损失情况后支付赔款5.32万元。养殖户受灾后因为赔款及时到位,很快恢复养鸡生产。

  养殖业一直是兴业县农业支柱产业,尤其是养鸡业,已成为农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但是,养鸡也会经常遇到冰冻天气、高致病禽流感等灾害。为了使农民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兴业县通过财政补贴,采取区、市、县财政各出一点和养殖公司、养殖户各出一点的办法,为鸡办保险。每只鸡的保险金额为10元,财政出6元,养殖公司出1元,养鸡户只出3元,就可以买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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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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