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6月2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曾永联 通讯员/苏展略 李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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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发生纠纷就知道找政府,现在法律服务就在身边,打官司和法律咨询方便多了!”这是6月22日上林县明亮镇罗勘村村民陈新昌对该县法律服务工作的评价。

  今年1月初以来,上林县司法局以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把法律服务送到农村,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服务模式上努力实现“三个延伸”。

  送法下乡,法制宣传向农民延伸。上林县司法局通过整合资源,组织本系统司法行政业务骨干、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入屯设点咨询,散发资料,向群众宣讲农村常见的法律常识,引导广大农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使农民群众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方便诉讼,法律服务向村屯延伸。该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挥贴近基层、服务便利的优势,采取多种措施服务群众,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稳定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当事人需要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采取预约上门服务,代写诉状,代为起诉;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则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给农民群众发放便民服务卡,上面印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姓名、联系电话、求助热线和服务地址等,方便农民有纠纷时及时联系。

  提供援助,法律援助向困难农民延伸。上林县法律援助中心印制5000份法律援助联系卡,向全县11个乡镇发放。发放联系卡,让广大农民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遇到困难时懂得怎样寻求法律援助,使该项服务活动走进千家万户。他们还作出规定,要求每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法律援助活动,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到6月22日,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援助案件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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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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