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6月1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谭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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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中旬以来,凤山县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整顿矿山经营秩序,有效地遏制了私挖滥采和税费流失现象。截至目前,矿业税费收入增收21.6万多元,全县出现税收增加、效益增长、秩序好转的良好局面。

  据了解,凤山县有着丰富的铁矿资源,矿山资源的开发利用在该县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近年来由于重开发、轻管理,致使私挖滥采和税费流失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凤山经济发展,成为全县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针对这种状况,凤山县委、县政府领导深入调查研究,找准症结,挖掘潜力,决心把大力整顿矿山秩序、增加财政收入作为搞好当前经济工作的关键措施来狠抓落实。他们采取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综合措施,四位一体,大力整顿矿山秩序。一是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的资源管理委员会,公安、林业、国土、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下设资源管理执法大队,由过去的部门“各自为战”向“组合拳”联手出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是制定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资源管理办法,发布加强矿产品经营管理的运输通告,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建好“三本账”,过好“三套关”。即建好企业出库明细账、国土代征明细账、关卡出境明细账,过好人情关、关系关、贿赂关,严守工作纪律。四是实行一车一单一卡出境管理办法,通过出境记录、生产记录、购矿记录,办理相关手续、缴清税费后,凭《运输许可证》出境,实现源泉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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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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