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5月30日 来源:南宁政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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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隆安县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动员大会隆 重召开。隆安县县委书记容康社、县委副书记廖伟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廖永新等县四家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乡镇长及浪湾华侨农场场长、县直各单位、县级各双管单位一把手,学校主要负责人及规模种植养殖户、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协管信息员共15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廖伟福主持。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食安委主任廖永新作了动员讲话,对全县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县政府下发了《隆安县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并与各乡镇、相关部门签订了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责任状。那桐镇、雁江镇、工商局分别就如何做好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建设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创造性的抓好工作落实,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为全面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以及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打牢基础,力争完成《隆安县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中的十项指标任务。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逐步健全和完善市场预警机制、信用管理机制、快速反应机制、联合执法机制、长效监管机制,结合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契机,认真研究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全方位、无缝隙覆盖,力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做到组织落实、措施完善、执行有力。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容康社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更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求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尽快拿出工作方案层层动员,狠抓落实,全力投入示范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牢记使命,以高度的责任感,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示范县建设目标的全面完成,县政府将把乡镇和各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年终目标责任状考核内容之一,并与各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挂钩,对未按期完成工作目标者,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创建达标的单位,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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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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