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5月3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曾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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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初以来,蒙山县开展了创建药品安全“四无”示范县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群众高兴地说:“这‘四无’为我们老百姓的身体安全着想,真是太好了!”

  蒙山县开展创建药品安全“四无” 活动的内容是:无药品、医疗器械非法加工、储存的黑窝点;无药品、医疗器械非法宣传、销售的现象;无药品、医疗器械发生问题致人伤残的事件;无药品、医疗器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件。为了使创建药品安全“四无”落到实处,该县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以行政监管部门为主体、以乡(镇)协管队伍为基础、以村级信息人员为补充的县、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县政府与乡(镇)政府、行政村(社区)签订了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创建药品安全“四无”示范县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该县明确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目标:每年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的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对经营使用特殊药品单位每年检查一次;对生产特殊药品的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覆盖率达100%;每季度对媒体药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检查一次。加强对药品使用单位的监管,县级医院要100%达到“规范药房”的要求,乡(镇)卫生院管理要100%达到“合格药房”的要求,有代购行为的卫生院药房要达到“规范药房”标准,全县村卫生所(室)80%以上达到“合格药柜”要求。实施GSP跟踪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对药品展销会的监督检查率达到100%。

  该县认真改善农村就医环境,规范农村用药用械行为,保障农民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确保质量可靠、品种齐全、价格合理的药品供应农村市场。县政府要求卫生院、卫生所(室)等涉药单位用药由辖区市、县合法的药品批发企业直接配送,并签订配送协议;配送药品目录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对接,保证低价普药的配送,乡(镇)、行政村的药品配送率达100%,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县卫生局对各卫生院的考核范围。同时,围绕药品安全“四无”示范县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在县城设立固定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栏;利用集市或上门向群众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或宣传册;不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营造广泛支持、多方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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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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