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5月1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林长理 杨秀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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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凤山县凤旁林场两个伐区的3500立方米的木材通过公开招标拍卖,以每立方米高出底价5元的价格,被凤山县俊泰木业购得,为林场增收4500元。据统计,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该县每年生产的10万立方米的木材,可使林木生产企业和林农增收50万元。

  原来,凤山县在林木加工过程中,个别资产雄厚的木材加工企业,利用分配到的收购指标,对林场或林农原木采取压价垄断收购,严重损害林场和林农、中小型加工企业的利益,在全县造成了不良影响。

  今年3月24日,该县成立了木材加工企业原材料供应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木材加工经营管理办法和木材加工企业原材料供应的通知。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该县取消政府行政划拨砍伐指标给木材加工企业的做法,将上级下达给该县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及时分解下达到各林场和林农。林场和林农根据生产计划,将所供应的原材料全部实行招投标制度。每标数量限制在2000立方米以下,由各木材加工企业公平竞标,体现公开、公平、合理。招投标时,纪检、物价、公证等相关部门到现场监督,杜绝串标或其它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凤山县林木原材料的供应实行招投标制度,体现了公平竞争、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保障了林木生产企业和林农的切身利益,得到了全县上下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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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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