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05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刘乔芳 吕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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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清明节前,陆川县安监、工商、公安、技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全县11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停业整顿。

    清明节前后是烟花爆竹销售最旺盛的时候,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陆川县安监、工商、公安、技监等部门联合对全县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停业整顿。在停业整顿过程中,要求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进行自查,切实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及防爆设施,对所有从业人员全面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经验收合格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重新生产。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案值2万多元的劣质烟花爆竹,并由安监部门统一存放到专用窗库。目前,全县还有5家经营烟花爆竹企业还未通过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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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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