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2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陈献吉 何忠毅 谢志武 周 平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富川瑶族自治县以立足大局为导向,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社情、村情、民情等综合实际和特点,强化“三个重点”,力抓“三个到位”,有条不紊依法化解“三大纠纷”,有效地促进了民族团结和全县经济发展,连年被评为自治区、市、县调处“三大纠纷”工作先进集体。

    据统计,2003年至今,该县共受理“三大纠纷”案件48起。其中省际纠纷11起,已调结11起,调结率为100%,县内纠纷37起,调结37起,调结率为100%;“三大纠纷”确权提起的行政诉讼8起,胜诉率达100%。

    近年来,随着县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昔日无人问津的荒山变成了一片开发“热土”。然而,由于许多荒山历来都没有明确权属,由此引发了山场土地纠纷不断。面对一系列问题,该县把调处化解“三大纠纷”工作作为为农民群众办实事来攻坚,突出强化“三个重点”。一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该县有计划组织各级有关部门,印发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出版法制墙报,把法律法规送进村送到户;二是强化调处工作制度化。该县健全规范了预防制度、排查制度、档案跟踪制度,使调处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三是强化调处工作重点。针对三大纠纷案件突出的现状,该县在调解处理纠纷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

    同时,为确保调处工作有条不紊地规范进行,该县采取有力措施力抓“三个到位”。一是抓好调处责任目标落实到位。该县在全县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调处工作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二是矛盾排查工作到位。该县组织调处有关人员坚持亲临纠纷现场,全面调查研究。三是调处工作人员到位。该县从各有关单位抽派有经验、有调解能力,有法律水平的干部组成县人民政府调处办。近年来,富川在调处纠纷案件,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无一处理程序违规情况,调解水平不断提高。

    富川与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江永县两县山水相连,省际边界线长达170多公里,毗邻村寨133个。由于历史、地理等多方面原因,边界地区不时发生山场纠纷。

    近年来,为了给湘桂边界村群众创造一个长治久安、文明和谐吉祥的安居乐业环境,富川县委、政府开展“湘桂边界地域性精神文明共建”活动,组织开展富川与湖南江永、江华三县区域“精神文明共建联席会”,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常规性联席会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7年3月16日,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井头湾村村民砍毁了富川新华乡井湾村井头湾村民在南风湾种植的80多亩果树后,富川县委、政府、县政法委等领导亲自赶赴湖南江华县协商,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使这起事件没有发展成为恶性案件。

    目前,富川还投入800多万元,修通了湘桂边界10多条“断头路”,还在湘桂边界立下三块“友谊碑”。富川与湖南边界共有文明村23个“结对子”富裕村,140多科技致富带头人,3000多户边界农户走上了致富路。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