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2月19日 来源:廖庆凌 作者: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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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党!感谢政府!我虽退下来8年,但党和政府并没忘记我!”刚领到补贴的平果市海城乡荣方村党支部原书记谢瑞珍激动地说,“我一定继续关心、支持村里的各项建设,继续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道路上有所作为。”当了30多年村干的谢瑞珍为荣方村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退下来后几乎没得到什么补偿,这曾一度让他有些心灰意冷。平果市从今年1月起给全县575名经选举产生的离任村级定工干部“加薪”,让谢瑞珍领到的补贴从80元增到200元,这让他又焕发出极大的热情。
  长期以来,村干部为农村建设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和贡献,但待遇偏低。十七大报告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完成这个历史使命,必须充分发挥村干部的带头带领作用。为激发现任村干部的工作热情、鼓励离任村干继续发挥作用,平果市积极探索建立离任村干生活保障制度。

  平果市这次根据离任村干任职年限长短分5个档次给予“加薪”,每人每月补贴由原来的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增加到80元、100元、120元、150元、200元。此外,还每人每年获60元的医疗补贴。离任村干死亡后,其家属除享受县财政给予的殡葬补贴外,还获得丧葬费500元。这是探索建立离任村级定工干部生活保障制度新举措,在离任和在职的村干中引起了热烈反响。

  “增加补贴,在较大程度上免除了我的‘后顾’之忧,我更安心地全心全意为村里群众服务了。”太平镇那供村村委会主任陆兴颂说。

  “加薪”后,平果市用于离任村干补贴支出将每年增加29万多元。对这笔新增加的财政支出,该县县委组织部部长陆伟这样认为:“增加补贴较好地解决了村干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的问题,一定能稳定村干队伍,激发广大在职村干和离任村干的创业热情,其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肯定远远超过29万多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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