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2月02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黎灵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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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2007年4月29日,县人民政府县长夏振林冒雨亲自把20000元新农合补偿金送到富川最边远的朝东镇黄沙岭村参合农民吴显禄手上,有效地缓解了吴显禄一家因病困难状况,让其迅速恢复农业生产。参合农民吴显禄激动地说:“当初我只是报着试试看的想法参加了新农合,现在政府领导亲自把住院报销的钱(医药费)送到我家,看来新农合是实实在在地为我们农民利益考虑的好事情!”。

     富川瑶族自治县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上,以农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引导,规范服务,加强监管,建立并不断完善“政府领导,卫生为主,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运行机制,稳步推进新农合工作,取得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农村卫生事业得发展的效果。截止2007年11月底,全县参合农民214442人,参合率81.19%,共有参合农民102704人次得到补偿;补偿金额914.31万元,其中14665人次享受了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报销金额为803.6万元。

     据了解,2007年富川县新农合资金使用率达到了62.38%,住院医药费补偿比例已提高到40.87%,最高补偿达20000元,参合农民对新农合工作满意率达98.5%,广大农民逐步接受和支持新农合。实施新农合制度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保护了生产力,为推动“三农”工作提供了健康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促进了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实施新农合以来,到乡镇卫生院就诊及住院人次逐年增多,病人就诊流向更趋合理,住院病床使用率提高,。全县医疗环境不断改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新农合工作促进了该县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了初级卫生保健服务,2007年全县住院分娩率超过了98%。

供稿:富川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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