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31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赵武星 黄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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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管理,强化监督职能,天等县纪委决定在天等镇基础条件较好的仕民村、大隆村开展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试点,为下一步全县推广积累经验。

  该试点工作主要以管好、用好农村“三资”为目标,通过推行委托代理服务,促进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使村级“三资”的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目前该试点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整个工作有望在2月中旬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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