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2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许胜北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南宁市兴宁区积极利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利时机,加大城乡规划监管力度,采取宣传教育与排查整治相结合等多措并举的方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据统计,到1月23日,全城区先后拆除违章建筑37户,占地面积1.3万多平方米,其中村民自动拆除19户,占地面积5000多平方米,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规范城乡规划打下良好基础。

  该城区高度重视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工作,成立了兴宁区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司法、城建等部门深入乡村开展规划法的宣传贯彻活动。据了解,该城区一共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书写宣传标语8130多条,广播宣传3500次,努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同时,该城区不断加大城乡规划监管力度,务求取得城乡规划管理新实效。该区对近年来全城区城乡规划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了下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目标。另外,该城区还组织力量集中对全城区新增的违法建设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对于排查出来的违章建设户进行法律教育,对于不自动拆除的则依法强行拆除,有效扼制了违章建房泛滥现象。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