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陈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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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11个试点市(县)之一,也是广西惟一的试点县,平果市已于2007年9月起对全县573家污染源进行了普查,并完成普查任务。近日,平果市的经验和做法获得国家污染源普查组肯定,自治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平果市的经验对广西乃至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都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平果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于去年9月11日开始,采取收集工商、统计、公安、环保、税务等部门数据库资料,采取交叉核对的办法,清查了辖区内试点范围全部产业活动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所属行业。通过清查辖区共有的在册登记基本单位约2.3万家,对照国家普查办确定普查对象的条件和技术要求,筛选确定了573家普查对象。

  该县采取了有别于国内其他10个试点县的创造性举措是:首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招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骨干企业以及社会抽调和招聘符合条件的干部、志愿者共80人组建一批业务精通的工作队伍。另外,针对普查对象召开动员大会收到了积极效果。在全县试点普查工作动员大会上,参会人员除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外,还邀请了普查对象单位代表500多人参会,会上两个普查对象单位作了表态发言。这些创造性举措保证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也因此获得国家污染源普查组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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