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0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隆振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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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灵川县海洋乡农民秦桂军获得了县工商局发的农村经纪人营业执照,他高兴地说:“得到工商部门的支持,有了合法身份,农民更信任,我会越做越好。”2007年来,灵川县工商局结合当地实际,以履行放心农资、经纪活农、服务助农、权益保农、扶优助强五项“惠农工程”为切入点,在扶农、助农、护农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工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该县工商局认为,要授人以渔,更要授人以“舟”,这个“舟”就是市场,注重市场的培育是扶持农民的一个重要途径。灵川各乡镇的水果、瓜菜产量较大,但有时会出现无法及时销售的情况。有些能干的农民联系外地老板来收购,促进了农产品的销售。于是,该县工商部门主动为这些从事农产品购销服务的农民提供经纪人培训,免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确立他们的合法经营资质。同时,引导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一年多来,该县工商局不仅免收农村经纪人个体登记工本费和管理费,还对季节性经纪人实行备案制,帮助25名农民成为经纪人,指导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8个。在这些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带动下,灵川的农产品销售网络迅速形成并发展起来。

  “注册商标也能多赚钱。”该县不少农民对此体会较深。灵川发旺种猪场的老板王发旺想给自己猪场出产的种猪申请“发旺”商标注册,发现已被人抢注。工商人员给他出点子,并帮助他完成了“又发又旺”商标的注册。一年来,该县工商部门先后指导帮助农民申请了灵川“脆蜜金橘”、“漓香”等农产品注册商标,让农民尝到了品牌带来的甜头。

  “灵川出好米”的名声吸引许多粮油企业进驻。为了让农民权益得到保障、企业也能稳定发展,该县工商局指导农户通过与企业合作来改变单家独户面对市场的状况,同时在全县推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企业与农民的购销行为。一年来,帮助金土地粮油开发公司与3000多户农民签订水稻订单合同,涉及种植面积6000多亩,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该局还在全县农村建起133个“12315红盾护农联络站”,构筑起一个严密“天网”,及时掌握违法案件的线索并做出反应。2007年该局出动1200多人次,检查农资经营4200多户次,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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