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4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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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市工商局结合实际,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实施“五项惠农工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一是实施“放心农资”工程,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在辖区范围内全面清理整顿农资经营主体资格,规范农资经营证照管理,建立“农资经营经济户口”档案,强化农资经营主体的监管工作。在全部农资经营企业中推行“两帐两票一卡”制度,强化经营者的商品质量查验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并建立了18户“农资经营示范店”。同时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打假力度,维护农民权益,积极开展“12315进农家”活动,形成了局、所、村三级遍布全市的消费者投诉网络。

  二是实施“经纪活农”工程,促进农产品流通。采取有力措施,培育发展了一支数量众多、经营有方、诚实守信的农村经纪人队伍。据统计全市登记备案执业的农村经人有4000多人,其中党员有500多人,这些经纪人活跃了农村经济,带动了农民发家致富。

  三是实施“服务助农”工程,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农民通过多种形式创办10多家农业合作社,开展互助合作。在各级登记机关设立开辟“绿色通道”实施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措施,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层登记,简化办事程度,提高办事效率。支持和帮助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农村种养业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发展壮大农村个体私营经济队伍。

  四是实施“权益保农”工程,促进农村和谐。根据“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和“农村平安建设”活动的安排,全市对食品经营网点开展拉网式检查和主体清理工作,彻底清理和规范无照经营行为。全年共查处食品违章违法案件435件,没收销毁不符合规定要求食品400多公斤,确保了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同时还创建了52家农村“食品示范店”。还有,配合有关部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行业的监管力度。

  五是实施“扶优助强’工程,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扶持订单农业的发展,采用服务与监督并举的做法,不断扩大订单农业的工作面和覆盖面。同时加强对订单农业合同的监管,规范了订单农业合同文本,加大了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指导多家企业成功申办了中国驰名商标和广西著名商标,有力推动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支持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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