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黄玉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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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凌云县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这是国家绿委对凌云县绿化成绩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是该县绿化成就的综合体现。

  “全国绿化模范县”是国家级三大创建项目之一(国家卫生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环保模范县)。今年以来,该县开展了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活动,县委、县政府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调动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建设。投资130多万元大搞城区绿化,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7.8%,绿地率达44.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4平方米。

  近年来,该县一直加强和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山上水乡古府茶城”的发展定位,长期坚持将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一项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战略措施来抓,全力打造“绿色凌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积极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同时坚持“以林为主”的发展方针,咬定青山不放松,做到“造、封、管、节、用”并举,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拉动、典型带动等手段和方式,造林绿化焕发出勃勃生机,形成全民植绿、爱绿、护绿的新风尚,义务植树做到了规范化、科学化,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均达到9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70.3%。全县呈现出有山皆绿、有水皆清、四季花香、生机盎然的美丽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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