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0日 来源:鹿寨县新闻中心 作者:杨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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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寨县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从“政府主导,政府主体”向“政府主导、群众主体”方式的转变,激发了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使新农村建设试点的建设如火如荼,并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鹿寨县按照自治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方案》精神,以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为中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保障,共抓了8个示范点的新农村建设。但开始搞新农村建设之初,鹿寨县的新农村建设定点为“政府主办”,从选点到规划,从建设到管理,都是政府在一手操办,没有体现群众的主体地位,出现了群众不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反而与政府斤斤计较。如鹿寨镇某屯是政府选定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在建设过程中,修路要占用一棵小树,村民开口要政府补偿,最后政府撤掉了这个试点。从此,鹿寨县在后面的新农村建设中吸取了“政府主办”的经验教训,立即调整工作思路,走“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路子,从选点到建设,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新农村建设搞不搞、怎么搞、搞到什么程度,都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指导原则和检验标准。

  寨沙镇长枧屯、导江乡小河屯、中渡镇江洞屯、黄冕乡古赏屯的群众建设新农村和热情和积极性非常高,在政府没有把他们列为县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时,这些屯的群众不等、不靠,自己行动起来搞新农村建设,或拆房修路,或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建文体活动场所,或自觉打扫村庄环境卫生,打扮村容村貌,以自己的行动赢得政府的支持。从下半年起,鹿寨县就把这4个屯确定为县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屯进行科学的规划,并在物资上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奖励,在建设过程中给予技术方面的指导,从而保证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性。在建设的过程中,鹿寨县以群众为主体,实行村民自主管理,由德高望重的村民组成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制定出相应的理事会制度来监督,并制定出村规民约来规范群众的行为,让群众自我管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事项。

  一年来,鹿寨县在新农村建设上,采取“财政投一点、涉农资金倾斜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政策优惠一点”的做法,对各类涉农资金和项目进行统筹安排,集中投放,优先保证新农村建设试点的资金安排,共筹集资金1100多万元,加大对示范点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的投入。

  目前,除古赏屯刚启动外,雒容镇凉水塘屯、寨沙镇下寨屯和大岭脚屯、鹿寨镇十里亭、寨沙镇长枧屯、导江乡小河屯、中渡镇江洞屯,都选准了经济主导产业并得到快速发展,成立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制定了《村规民约》,办公培训综合楼、文化活动室、篮球场、戏台、宣传栏、道路、休闲广场(公园)、垃圾处理设施等均已建设完善并投入使用,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观,生产生活得到了较大改变,乡风民俗更加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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