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0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罗日杰 韦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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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把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重要措施,采取多种形式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进入10月份以来,由于气候持续干旱少雨,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面对严峻的防火形势,该县于12月3日召开紧急会议,对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一是县人民政府发出了《森林禁火令》,全县从12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林区及林区周边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乡镇组织专门的森林防火巡逻队到重点林区和火灾多发地段巡查,对在辖区内毁林烧木炭、备耕等野外用火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做到见烟就查,对违章用火的予以坚决查处。

  二是各乡镇与各村屯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各村屯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公约。从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防火办抽调人员组成宣传组,深入乡镇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乡镇组织力量深入村屯开展宣传工作,印发5万多张宣传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是加强对防火机具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设备能正常使用。各专业、半专业森林防火消防队处于临战状态,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随时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把火灾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是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严格执行值班汇报制度、火情报告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五是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的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措施不落实的乡镇和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思想麻痹,玩忽职守,工作推诿,处置不当,指挥不力,造成重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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