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0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林伟宁 田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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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藤县在定兵工作中以“三个坚持”实现好中选优。一是坚持集体定兵原则。定兵前,由乡(镇)、派出所和人武部负责包片的干部调查、摸底,提出具体名单;县征兵办根据初定兵员名单,审查拟定出预定兵员,由县征兵办领导小组成员和各乡(镇)派出所、接兵干部负责人参加的定兵会集体讨论定兵。二是坚持择优定兵原则。定兵时,根据兵员政治、身体、文化、年龄等条件状况,进行认真比较,全面衡量,分类排队,进行逐个筛选。并坚持“九优先”、“五不定”原则,即:思想品德好的优先、年龄偏大的优先、党团员的优先、文化程度高的优先、身体强壮的优先、有专业特长的优先、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优先、具有军地通用专业技术的优先、现实表现好的优先;身体条件处于边缘的不定、有争议的不定、问题一时查不清的不定、文化程度不符的不定、年龄小的不定。三是坚持公开定兵原则。增强定兵透明度,对拟定兵员实行县、乡(镇)、村层层张榜公布和公榜审查,让群众对拟定兵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听取群众对拟定兵员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把最优秀青年送到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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