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6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石涌军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今年以来,都安瑶族自治县围绕中小学生、闲散未成年人、流浪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罪错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建立稳定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网络和制度,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等手段,实现村(社区)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减少的目标。

  该县地苏乡大定村设立“青少年法律学校”和“家长学校”,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思想道德、纪律法制、心理健康、自我防范教育4次,举办文体活动3次,受到教育的全村319名未成年人至今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全县各村(社区)均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成立由村(居)委会干部、团组织负责人、社区少先队辅导员和离退休老同志等组成的专业工作队伍,建立由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学校、家庭代表等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预警和快速处理机制,针对困难未成年人群体分别落实了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心理上辅导等措施,把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1至10月,该县未成年人犯罪人数5人,同比下降29%,未成年人犯罪占判决犯罪总数的3%,有243个村(社区)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占全县村(社区)的97.9%。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