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胡先友 周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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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恭城瑶族自治县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严把水果生产、包装、加工环节关,确保恭城《椪柑之乡》、《月柿之乡》的品牌,帮助丰华园食品厂女老板陈某办理了瑶乡水果出关第一证。

  该县丰华园食品厂女老板陈某不仅每年生产加工恭城月柿,还经营水果销售,2005年与莲花镇李冬、赵庆波等农户签订了销售合同,与此同时李冬、赵庆波等人则在莲花镇的黄泥岗村连片果园和嘉会乡开花山果园承包管理椪柑3000多亩,建立无公害水果标准化生产种植基地,聘请了县农艺师陈缵波等二人为植保员,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负责对农户管理、认真做好所辖果园农药化肥施喷全过程的详细记录,造册登记、整理归档并交公司妥善保存,以便上级有关部门的抽检,走出了一条“公司+农户+标准化生产”的路子,为上市和出口提高了准入率和竞争力。

  该县种植水果40多万亩,水果总产量50多万吨,其中有1/4通过越南和我国香港地区销往东南亚各国,县质监局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辛努力,终于帮丰华园厂女老板陈某办好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手续,获得“出境”水果产地供货证明,属瑶乡水果出关第一证,深受老百姓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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