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罗日杰 黄格 陆文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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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化瑶族自治县把低保作为一项“生命线工程”来抓,为确保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筑起了一道“安全网”。截至10月上旬,全县农村特困居民受益6241户30182人,月人均补助达15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20元提高到150元,享受对象覆盖全县16个乡镇及25个企事业单位,月救济人数6770人。

  为加强对贫困群众低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大化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分管副县长负总责,民政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积极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确保做到保障标准科学化、申报审核程序化、审批过程公开化、资金发放社会化、对象管理动态化。

  县民政部门建立和完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和低保金发放等制度,规范低保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行村(社区)-乡(镇)-县的“三级审批”制度,认真核实,听取反映,切实掌握真实情况。规范家庭财产和收入的核算办法,按照“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边缘户全部纳入低保线,随时根据特困家庭和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畅通低保进出渠道,做到“应保尽保”。

  在此基础上,县民政部门着力做好阳光操作和动态管理。对低保对象的确定、审批以及发放标准、资金的领取程序等各个环节都在街道、乡镇实行上墙公布,公开公示;还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组织互查、抽查,召开座谈会,经常深入到低保户家中了解情况等;并通过墙报、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低保政策和审批低保的程序及相关内容,让人人皆知。同时,县人大、财政、审计等部门把低保工作列为检查管理的重点,定时进行审查监督,以确保有限的低保金用在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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